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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有病”谁来治

2000-12-09 来源:生活时报 是兆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8日讯北京市消协今天公布的对部分药品说明书“质量”的评议结果显示,目前药品市场上与患者健康和生命密切相关的药品说明书“质量”仍存在不少问题。

日前北京市消协邀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北京一些大医院的专家、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北京地区不同级别的医院随机抽取了83份抗生素类和心血管类药品说明书,并对其质量逐一进行了评议。这83份说明书涉及到国内17个省市的54个生产企业,国外11个地区11个生产企业,评议涉及药品名称、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与用量、禁忌、药物过量等17个项目的内容。经评议认定,其中质量好的占25.3%,较好的占31.3%,一般的占16.9%,差的占26.5%。在这中间,新建药厂和合资药厂的说明书质量较好,而部分国有老厂和小药厂的说明书的质量较差。

专家评委认为,药品说明书中说明内容的项目混乱,是主要的一个问题,有的说明书把不良反应、禁忌等写进“注意”项中,有的把适应症写进“作用与用途”中,这不仅使阅读造成麻烦,而且禁忌、不良反应等关系到药用安全的重要内容很容易被使用者忽略。在一些说明书上甚至项目不全,有的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抗生素、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品的说明书不仅缺少“禁忌”一项,而且未明示“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等警示性文字。

内容不明是药品说明书存在的另一主要问题,有的内容过于简要,说而不明;有的药理作用内容不清,“杀菌”还是“抑菌”只字不提;有的适应症内容简单,让患者无所适从,甚至夸大适应症范围,称“可预防治疗爱滋病”;有的用法、用量简单,只以克或毫克表示,难以换算,并缺少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法用量;此外还有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禁忌内容简单,直接给慎用或忌用患者健康生命带来了威胁。

在“劣质”药品说明书中,肆意夸大其词也是一种现象,而且较为普遍。有的说明书中出现了“纯天然植物”、“医学首选”、“治疗显效率100%”等极不科学的文字,甚至宣称“坚持服用可消除一切不适而痊愈。”

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专家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药政法律法规。专家认为,现行《医药管理法》、《药品包装管理法》和《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不适应当前的需要,并希望对药品说明书的编制作出详尽的规定。北京市消协同时强调,任何药品生产企业不得利用此次评议结果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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